各处室、公司:
根据国资委、有色协会及我院关于申报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有关规定,现将2016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2016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从
1.符合申报要求的人员准备申报材料:
(1)申报工程师有关事项按照中色协人综字[2015]17号《关于开展2015年度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》(评审条件及报送材料的各种表格可登录“中国有色金属工业门户网站www.ChinaNIA.org.cn”“人力资源”栏目下载)执行;
(2)申报高级工程师及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的有关事项按照中色协人综字[2015]13号《关于开展2015年度有色金属行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》(评审条件及报送材料的各种表格、填写规范等登录“有色人才中心网站www.ysrencai.com”“职称评审栏目”下载)执行;申报材料于
2.各评审小组对申报人申报材料进行初审,并组织对申报人进行任期考核,写好单位推荐意见并组织论文答辩,做好答辩记录,对通过初审的申报材料于
3.
4.申报工程系列以外其他系列的人员按照上述安排上报材料,经评审小组及院评委会初审合格后委托外单位评审。
5.聘用人员,需在本处室、公司工作满一年,并且经处室、公司批准可参加院评审。
6.未参加或未通过外语及计算机考试的人员不得参加评审。
7.已取得院内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,需在3年内通过院外相应任职资格的评审,否则取消院内任职资格。参加国资委或有色协会高级职称评审的人员请登录有色人才网站www.ysrencai.com,按照有关要求下载相关表格,并准备申报材料,于
二、评审费用
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评审费用自理,标准如下:
正高级:500元/人;副高级:400元/人;中级:300元/人;初级:200元 / 人。
请申报人和各专业评审小组严格遵守本通知规定的时间要求,按时申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