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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技经院2021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
 
各处室、公司:
根据国资委、有色协会及我院关于申报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有关规定,现将2021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2021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从628日开始至831日结束。具体安排如下:
1.符合申报要求的人员准备申报材料:
1)申报工程师有关事项按照中色协人综字[2020]13号《关于开展2020年度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》(评审条件及报送材料的各种表格可登录“中国有色金属工业门户网站www.Chinania.org.cn”“人力资源”栏目下载)执行。
2)申报高级工程师及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的申报条件按照国资厅发人事[2013]60号“关于印发《国资委工程、研究、经济、会计、新闻、出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办法》的通知”(评审条件及报送材料的各种表格、填写规范等登录“有色金属技术经济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www.cnmte.cn”“最新通知”栏目下载)执行。
申报材料于86日前报各评审小组。
2.各评审小组对申报人申报材料进行初审,并组织对申报人进行任期考核,写好单位推荐意见并组织论文答辩,做好答辩记录,对通过初审的申报材料于813日前报人教处。
3831日前院评委会召开评审会。
4.申报工程系列以外其他系列的人员按照上述安排上报材料,经评审小组及院评委会初审合格后委托外单位评审。
5.已取得院内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,需在3年内通过院外相应任职资格的评审,否则取消院内任职资格。参加国资委高级职称评审的人员请登录“有色金属技术经济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www.cnmte.cn”“最新通知”栏目按照有关要求下载相关表格,并准备申报材料,于827日前报院人教处。
二、评审费用
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评审费用自理,标准如下:
    正高级:500/人;副高级:400元/人;中级:300元/人;初级:200 / 人。
请申报人和各专业评审小组严格遵守本通知规定的时间要求,按时申报。
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21628

 

附件1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申报注意事项

附件2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

附件3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情况简介表

附件4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专家推荐书

附件5 国资委职称评审意见表

附件6 国资委高级职称评审审核登记表

附件7 单位推荐意见

附件8 单位申报__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人员名单(上网)

附件9 外单位专家小组推荐表

附件10 国资委60号文

附件11 《关于开展2020年度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》

附件12 《关于报送2020年度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》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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